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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用户角度来说,
7月1日晚,“女儿黑救护车上死亡”事件当事人发博,“我会记住永远的伤”:我是女儿(刘丽丽)因封湿性右腿疼补蛋白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(吉大一院)风湿免疫科,女儿入吉大一院之前,去了长春医科医院做了全身检查,身体各项指标一切正常,医科医院主任说诸位去吉大一院补蛋白,我这没有,我陪着女儿2020年7月29日上午8点去吉大一院,挂号副主任(赵令)当时打开电脑说,刘丽丽诸位在2016年在本院住过院,家属说,是的,当年诸位是主治医生,这次女儿还挂诸位的号,当时跟赵令说,补完蛋白想回家,赵令说住院一起补,听了医生的建议,大家在医院附近旅店等着,医生说等大家给诸位打电话,同年2020年7月29日四点多收到医生打来电话,让患者入院,入院时家属反复告知医生护士,女儿(刘丽丽)头孢抗生素过敏,吉大一院有我女儿既往病历头孢抗生素过敏为(佐证)护士李铭也记录在册。
女儿入院后到8月1日女儿有好转,晚上让妈妈陪着在医院走廊走了好几圈,当天下午还跟自己父亲打过电话,说自己好了,让父亲当心。
很多人不知道,
2020年8月2日上午10点多,主治医生邹小娟妹有争求家属同意或签字情况下,给我女儿采纳了头孢吡肟,挂上药医生没有密切观察,就擅自离岗,我女儿出现过敏症状,呼吸困难、头痛、呕吐、冒汗等等,家属求赵令抢救,赵令说风湿科重症没有床位,医生做在医院大厅像没事人一样,家属当时还报了警,赵令说警察不管这事,当时电话警察说不管,后过半小时医院警务室来了两个人,一个叫杜忆,一个是他们的科长,他们敢紧抢救孩子,孩子好了再说,警察也没跟医生说,家属没办法情况下,托熟人进了吉大一院呼吸科重症,呼吸科主任说来呼吸科不对口,赵令又说重症没床位,后来呼吸科就用1000毫克甲强龙糖皮质激素,丙球蛋白大剂量冲击,我女儿病情加重,呼吸道出血,呼吸科没有用肾上腺素和地塞米松脱敏治疗,大剂量甲强龙糖皮质激素加重了我女儿病情,呼吸衰竭,肝脏损伤,医生在同年2020年8月5日告知家属转院去北京协和救治还有一线希望,在吉大一院就是等死。
据报道,
当时家属说坐飞机走,医生说不能坐飞机,只能坐救护车,家属雇了台救护车,医生说用吉大一院救护车,车上有吉大一院标识,说外面都是黑车,家属看车上有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标识,信以为真,车上医生收款10000元,没给家属开任何收据,10点四十从吉大一院出发,到四平就没有氧气了,延误大量时间找氧气,到沈阳北官站又没氧气了,服务区停车吃饭延误时间半小时,家属发现车上没有急救设备,医生也不是吉大一院的,在车上不让家属看患者心率是多少,我当时问医生,诸位为什么不让大家看监测心率多少,医生说诸位看也不懂,诸位看有什么用,给我女儿注射三针不明药物,我女儿头冒大汗,医生赵春艳按压我女儿胸部,我女儿口吐鲜血于8月5日晚上11.30分去世。
EX外汇消息:
家属说,把我女儿尸体拉回吉大一院,司机不同意,说我给诸位只能送到范家屯殡仪馆,救护车没有给开死亡证明,没有死亡证明情况下殡仪馆接收了,第三天殡仪馆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尸体拉走,我说拉哪去,殡仪馆工作人员说没有死亡证明放不了,我说,当时没有死亡证明诸位怎么收了。
救护车工作人员让家属火化,家属不听,家属找吉大一院和仁康急救站开死亡证明,被告方拒绝开据,家属没办情况下去了长春长通路社区服务中心,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,我只能给诸位开死亡推断证明,社区开多发性肌炎死亡(推断)证明,大家不懂还得做尸检,也没人告知,就在2020年8月9日女儿尸体火化。
反过来看,
我女儿死后,大家多次去找吉大一院,和仁康急救站,协商未果。家属在2021年12月份起诉吉大一院和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,庭审时我律师说去北京龙晟和中正鉴定机构,能鉴定上还不会退卷,医院和仁康强烈反对,说不允许法院在允许被告从新鉴定,后来法官说,诸位们 三生有讯新闻 都出去,法官要商量一下,后来法官说,指定去广州中山,备选博大鉴定中心,医院这次同意了。我律师说能鉴定的不让去,不能鉴定的非得去,如果都退卷了怎么办?法官说,那就判,拖了四五个月鉴定机构都因没尸检为由退卷,我律师说我也打过很多没尸检官司,都鉴定上了,为什么张凤琴女儿的病历就鉴定不上,法院判吉大一院承担百分之十责任90,976.05元,判吉大一院百分之十是对黑救护车监管失职,仁康急救站承担百分之六十责任545,856.30元,判家属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,家属不服上诉,中级法院维持原判。
根据公开数据显示,
2024年7月16日我申请了强制执行,吉大一院已付9万元,法院划扣仁康急救站账户6999元,剩余48万多一直没有到账。家属已蒙受丧女之痛,还考虑到赔偿款没到位备受煎熬。家属期待法院早点把 IC外汇开户 执行款执行到位!